您所在的位置: 首页 > 公示公告 >
2019-01-18 09:06:52
根据《宿迁市社会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管理办法》(宿人社发〔2016〕73号)等相关政策规定,经综合评定,拟将下列医药机构纳入宿迁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协议机构,现予以公示。公示期为2019年1月18日-2019年1月24日。
监督电话:84359587。
宿迁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
序号
医药机构
机构名称
备注
1
药店
江苏卫民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宿迁雅兰国际花园店
2
门诊
罗旭生中医诊所
职工门诊
3
宿迁市体检中心
医保定点单位查询
药品及诊疗项目目录查询